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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指南(第三讲)

日期:2018年09月24日 02:53 来源:  作者:  点击率: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指南(第三讲)

第五节  审核评估工作的新举措     

一、注重内涵建设,取消评估等级     

高等学校内涵建设的核心是质量,重点是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审核评估方案在充分吸取以往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时期高等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取消了等级评估,代之以写实性的评估报告,指明学校教学工作中有哪些方面值得肯定、哪些方面需要改进、哪些方面必须整改,促进学校由注重评估结果向注重评估过程转变,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审核评估方案是用学校自身的培养目标对其进行评价,这种以学校为主体的评价方式充分考虑了高等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样性以及教学质量的多元化,消除了评估标准单一的问题,鼓励学校开拓创新、办出特色。

 二、严格过程管理,树立良好风气

加强评估过程管理是做好评估工作的关键。因此,审核评估方案对参评学校、评估专家和评估机构这三个方面加强管理与监督,确保评估工作职责分明、组织严密、过程有序、质量有保障。

首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工作规范(试行)》对参评学校评估工作做出了规定,明确学校接受评估和开展评建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阶段、责任、工作内容与要求。评建阶段,学校要以“平常心、正常态”来对待评估,将评估与日常教学工作有机结合和协调开展。专家考察阶段,学校要以“学习心、开放态”来参与评估,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虚心听取专家的意见与建议,共同探讨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整改阶段,学校要根据专家组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计划并认真落实,切实推动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

其次,创建评估专家的选用与培训制度,形成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执证上岗”制度,保证评估专家的工作质量。创建评估全过程的评价制度,形成评估专家组、参评学校、项目管理员之间的互相监督与评价,提高评估质量。

再次,建立评估信息公告制度、反馈机制、申诉监督机制等纪律监督体制,坚持“阳光评估”  使学校和社会更加了解评估情况,增强评估工作的透明度,推动评估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运用信息技术,实施常态监控

审核评估对评估的方式、方法进行改进,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控。评估过程中充分利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以学校上报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为基础,按照审核评估范围中的审核项目与要素,对相关数据进行搜集、整理和测算,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转化成可供评估分析用的数据指标,形成评估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简称《数据分析报告》)

《数据分析报告》从学校教育教学基本规律出发,按照教学工作环节,对高校教学工作进行描述和说明,用数据和事实说活,为专家全面系统地了解学校基本情况提供有力支撑,减轻了专家工作强度,提高了评估工作的效度和信度。

四、改进专家工作方法,提高专家工作实效

审核评估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校前、进校中、离校后。在每个阶段的工作中都提出了具体明确的任务要求,同时在管理上加强了考核监督。将过去评估专家仅从进校时开始的工作扩展为从专家组名单公布开始,到专家组离校后完成评估报告为止,有效地保证了评估的效果和质量。

专家进校前需要审阅学校的《自评报告》《数据分析报告》及有关材料,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及发展现状、教学管理与教学效果进行初步判断,以此确定进校考察重点,提交审读报告,拟订进校考察工作计划,确保在考察过程中有的放矢,提高考察效率。专家进校考察要紧扣评估方案,全面评价与重点考察相结合,发挥专家组团队精神,相互配合对进校前的存疑内容进行逐一验证,确保考察工作客观准确。专家离校后要写好专家个人和专家组的审核评估报告,完成评估的结尾工作。

在专家评估工作全过程中,全面使用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评估管理信息系统) ,该系统为专家工作组、评估学校和评估机构构建工作平台和管理平台。评估中,专家可以在评估管理信息系统上安排考察任务,查阅评估资料,提交评估考察记录及考察报告, 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加大社会参与度,提高评估开放性

加大社会参与度,也是审核评估工作的一个特点。审核评估吸收社会力量参与,采取了以下四种形式。一 是吸收一定数量和比例的高等教育系统外部人员以专家或观察员身份参与审核评估工作,顺应评估队伍职业化的国际趋势,审核评估鼓励参与评估人员的多样化、广泛化,吸收用人部门、社会专业人士乃至海外专家的参与,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统一对评估专家进行培训;二是审核评估工作中,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教学工作的满意度评价将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依据;三是充分利用社会专业评价机构调查的有关信息,为审核评估的判断提供参考;四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接受社会监督。审核评估通过这些措施使社会对于高校的人才培养、教学管理以及评估工作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社会多方面了解、理解、支持和监督评估工作。

六、实行管办评分离,分级组织实施

教育部统筹协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制订审核评估总体方案、规划和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计划,指导监督审核评估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负责组织本地区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工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教育部审核评估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制订本地区审核评估具体方案和评估计划,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实施。

在具体实施时 ,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审核评估由教育部评估中心负责实施;地方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逐步形成管办评分离的评估机制。